2020年4月最佳領證日子 適合領證的吉日
- 黃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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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愛情使兩個人走在了一起,宣誓要永遠的在一起,過着幸福的生活,這也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項,那麼2020年4月最佳領證日子有哪幾天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年4月領證吉日吧。
2020年4月最佳領證日子
2020年4月1日星期叁衝龍(戊辰)煞北宜領證
2020年4月3日星期五衝馬(庚午)煞南宜領證
2020年4月5日星期日衝猴(壬申)煞北宜領證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衝鼠(丙子)煞北宜領證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衝猴(甲申)煞北宜領證
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衝狗(丙戍)煞南宜領證
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衝兔(辛卯)煞東宜領證
2020年4月29日星期叁衝猴(丙申)煞北宜領證
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衝雞(丁酉)煞西宜領證
領結婚證流程: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登記。
申請登記時,男女必須同時在場。如果離過婚,也應該持有離婚證。進行婚前檢查的,還應當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經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説明不予登記的原因。
注意事項:
1、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3、雙方自願結婚;
4、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5、當事人一方為辦理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小結:愛就要願意付出,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僅要為自己負責,更是要為對方負責,希望所有的愛情都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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